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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之吻

第四章

1

最近这段时间,除了必要的喝醉发疯之外,我的生活还算规律,每天下午一点之前我总能醒上一次,有时候就起来了,有时候心情不好还得接着睡。一般说来,下午三点左右是我的清晨,那时的阳光比早晨七八点钟的阳光要好看很多,这么说是因为这两个时段的阳光几乎没什么可比性。最近这半年,我就基本上没看到过十点以前的太阳。
醒来之后,我并不是马上就起床,通常我会躺在睡窝里抽几支烟,发一阵子呆。每次发完呆我都能感到饿。这个时候马路上是不可能找到卖早点的,除非卖早点的人精神不正常。卖午饭的都几乎找不着。
如果头天晚上吃得比较多,我会灌几口凉水,忍着饿,然后打开电脑,写点东西,忍到天黑之后再出去找饭。这样做是很考验人的意志力的,饿着肚子写作可不是人人都能干出来的。如果头天晚上肚子就已经吐空了,那我就只能自己窜到街上找个快餐店什么的随便吃两口。
这种生活极大程度地培养了我的懒惰习性,只要待在家里能活着捱过去,我就什么也不想干,我已经懒到了极限。
我病了,不是什么大病,发烧而已,但挺厉害,一会冷一会热,在冷热的巨大冲击之下,我恍惚地看见了一箱箱腐烂的水果和面临变质的罐头,它们在我眼前飞来飞去,就是不肯落下。
至于它们是怎么来的,我居然一无所知。
在家待了两天,就是不想去医院,这样的结果是发烧越来越严重,以至我的眼前都出现了幻觉。恍惚中,我似乎看到一个女人,一个很漂亮很熟悉的女人,她的眼中依然闪现着一如既往的妖艳。让我不得不在冷热交替中都想入非非。
是她,没错,是她,我认识她。
在此前的一段日子里,她曾经跟我无比亲热过,望着那熟悉的面容与身材,关于她的一些遥远往事就一件件地溜了出来,回荡在我大脑里面,让人窒息。
月色下她对我说,什么都过去了 ,她是一个失去记忆的人,她记不起以前,也记不清现在,她完全如行尸走肉一般生存在这个安宁的空间中。
我不知道她说这话的准确含义,我怀疑她在说胡话。于是我极力想找到她说话间的漏洞,找到她谎言中的致命点,来证实我的判断。但在思考的过程中我发现她竟然把故事说得天衣无缝。于是我又猜想她真是一个失去了记忆的女人,不过这并不重要,因为她很漂亮,漂亮得让人头晕目眩。美丽的女人都不聪明,失去记忆并不是什么大事。
可直到我从冷热交替中释放出来,我才发现,失去记忆的不是她,而是我。我都快要烧糊涂了。
她跟本就没有再出现过。

2

大风来找我,说是感谢我那天晚上帮他砸作协的酒吧。为此他摆了一个面子,找了一家挺不错的酒店摆了一桌,请了我和另外几个朋友。用他的话说,一只羊是牵,一群羊也是赶,喝酒不怕人多,越多越热闹。
在酒桌上我们又说起作协的那家酒吧,此时他一脸的坏笑,说那酒吧现在老实多了,里面的所有诗人都让他收下当小弟。
他说到这儿的时候,我猛一摸头,发现自己额头的温度竟然是那么高,我还在发烧,我的病没好彻底。于是我觉得我很有理由胡说八道一气了。
我说我就不信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像样的天使,即使她折了翅膀她依然是天使。
我没头没脑地说出这么一句话,大风显得很不适应,琢磨半天后说白衣天使有,但不在这里,她们都在医院里,你要还这么固执,我只有领你去见她们了。
我说你看你看,天使的眼睛眨了,秋天就要来了,天使告诉我了。
大风指着她身边的那个女人说那不是天使,那是我老婆。
大风不停地骂,可我什么也没听到,我陷入到遥远的回忆中,多少年前风舞起的时候,那个女人的笑容是那么美丽,足以承载我全部幻想。这听起来似乎是一种虚幻的梦话,可这确确实实是我所接触到的现在。
在这个夜晚,在这家酒店,在这几个空酒瓶子前,我真的就成了一团虚空的肉体,我的灵魂似乎就站在我的面前,活生生赤裸裸地望着我,完全剥离了我的生活。忽然之间,我就觉得此前自己所做的很多事情都没有任何的意义,例如吃饭,例如喝水,例如睡觉,这些都是为了遵循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不过是人生存的必要前提,有理由得做,没有理由也得做,就像山坡上滚下的石头,它的运动对它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全是地球引力在吸引。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没有理由就要进行的行为,但它们可以被人为的控制,比如恋爱,比如结婚,比如离婚,比如复婚,比如再离婚,比如再复婚,等等。
没有人愿意活生生地忍受着寂寞的煎熬,我也不想,但寂寞总是不停地来骚扰我。每当我白天呼朋唤友、结帮成对、醉生梦死一番后,我就会感到加倍的寂寞与空虚。我一直问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个什么女人结婚了?是不是这样才能彻底杀死寂寞?
后来我又对自己说,别这么试,这根本不管用。
再后来,我又对自己说,试试吧,没准一切都可以改变呢。
我烂醉如泥,躺在了酒店里,一直睡到第二天清晨。酒店挺不错,第二天还管了我一顿早饭,质量挺好,而且还没收钱。

3

除了青岛之外,我几乎没去过什么大城市,仅有的几次是到北京跟出版社讨价还价,当时的全部心思都在钱上了,老在琢磨怎么样能设一个圈套多要一个百分点,根本就无暇注意北京的风景。其实国内风景又有什么不同呢?全国一盘棋,走到哪都一样,一样的马路,一样的街道,一样的天空,一样的树林,还有一样的人。
虽然没去过什么大城市,但小城市却着实去的不少,我只喜欢待在小城市里,我喜欢小城市里的空空荡荡的气氛。不过,我在哪个地方也没待久过,青岛是我唯一一个也是固定的一个长期居住的地方,我喜欢这里的海,喜欢这里的人,也喜欢这里的海风,很多人都犯了我这样的毛病,这样,青岛才成了一个旅游城市,
海边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树林,形成了海的一道道风景,每年夏天我都会穿梭在其中,像个打猎者,但总是没有任何收获,我是一个失败的打猎者,打来打去也打不到任何猎物。有的时候甚至自己还成为别人的猎物,跑都跑不了。
生活就是打猎,打不了别人,就被别人打了。

4

在这个冬日里,我极其恐怖地看着寒风的来临,时时都在发困,时时都想睡觉,我怀疑我得了某种与睡觉有关的疾病。我就是困,眼睛睁不开,眼皮在打架,四肢永远都处在一种疲软的状态,
我甚至就像一个被施加了魔法的垂暮老人,在一张儿童的面具下虚伪地生存着。
好在这世界上不止我一个人发疯,我周围的朋友都在发疯,我并不显得特别出众。
那天晚上,我们七八个人围聚在利群酒店里吃自助餐,我们从五点半开门就一直坐在那,疯狂地吃,疯狂地喝,疯狂地构思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跟傻子没什么区别。
郝亮说现在的生活他够了,他要去当摇滚乐手,他已经买了一把吉他,在旧货市场买的,很便宜,但可以弄出很大的声音来。大风说酒吧他不干了,他要去开一个快餐店,里面专做各种肥大肠,他喜欢吃的那种。而我则说我在考虑如何用更色情的笔触来写作,这样会调动广大读者更多的注意力。
说完之后,我觉得我们其实都挺傻,可这社会里又有谁不是傻子呢?别人都傻的时候你不得不傻,如果你不傻那也会被同样认为是傻子,脱离开自己队伍的人总会被视为孤立的,孤立的人总会被视为是怪僻的,怪僻的人总会被视为是傻子。这句话说得很有哲理。
说这话的人是学生是老师是工人是教授都不要紧,但如果这人是一个流氓而又稍微有点文化,那这事就难办了,文化会使流氓变得更恐怖、更恶心。
我有阵子没见郝亮了,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满脑子稀奇古怪的理论,他一见我就跟我吹,什么都吹,吹得天花乱坠,例如他穿的鞋是歌星送的,他穿的内裤是舞星送的,他穿的袜子是笑星送的,好像天底下所有名人都是他的邻居。我差点落入他的陷阱,就在我对他崇拜不已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原因是去了厕所,在这短暂的功夫里我缓过劲来,想明白我来此的目的是什么。 于是等他一回来,我就开始跟他吹,什么风大我吹什么,吹得比他好听的多。
这事就这样,谁先说算谁的,谁先说谁争取了主动。你吹过的我就不能再吹了,明知你是假的我也不能反驳,反正谁也不信谁。
最后他服了,说你跟我说说,你的嘴皮子都是怎么练出来的?
我说什么都别问我,问了也白搭,该说的我已经都说了,不想说的你逼我也不会说,我就是一部能打进不能打出的电话,你不把我修好,说别的都没用,而修我只能用钱,我只认钱,用感情来诱惑我,没用。
我们之间有着共同的秘密,这些秘密在经历了无数的岁月洗礼后,它们变得闪亮而沉重,它们成为我们现在共树友谊时的一把利器,在叙说这些秘密时我们都会哈哈大笑,然后互相拍着肩膀说多少年了,多少年了,妈的,你怎么还那样?一点变化都没有!

5

在寒冷的冬季里,阳光像褪色的彩带那样懒洋洋地披在大地上。那是一个泛着浓烈海腥气息的午后,我在街上不住地摇晃,在那不规则的晃动中,我感到时光开始慢慢地清晰。
冬季是一年中的灾难,刺骨寒风中,体形再好的女人在这个季节里也会大打折扣。我讨厌这个季节,非常讨厌。我甚至觉得自己完全有理由在这个季节里冬眠,一觉睡到明年的春天再醒来。
这样,日子过得还能有滋有味些。
晴天是幸福  雨天我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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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圣诞节的时候,国庆打电话来,说他安排了一个饭局,没什么事,就是几个朋友凑到一起聚一聚,这种公益性的饭局一直是我最喜欢的,至少,这种饭局能让人喝得不至于太醉。大家的话题很容易会被女人左右。
请饭的国庆不知错了哪根筋,居然去正理八经地上起了班。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二叔是市里一个不小的领导,以前一直铁面无私什么好处都没给过他,今年就要退休了,才替他说了句话,把他安排进了一家不错的单位。
他去了电信局,仍然是开车,现在开的是一辆挂着警灯的工程抢险车,用他的话说:“油随便我往外卖,没人管。”
他安排的饭局是在云宵路上一家川菜馆,这家饭店挺有名,租了整整六层楼,我去的时候有些早,哪一层也见不到几个活的,客人怎么算都没有厨师多。凭心而论,这家饭店的菜一般,装修也一般,最有特色的还得说是厕所。
这里的厕所不仅小得可怜,而且男女挨得特别近。我去的时候,隔壁一个女的正在那里吐,她吐得很投入,发出的声音听起来很是让人同情。
厕所的洗手盆是男女混用的,我出来洗手时,她也正好出来。于是我看清楚了她的样子。她也看清楚了我的样子。她就是丁艳梅,尽管已经有两年没见了,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的样子变了很多,妆浓了,脸胖了,短发留成了长发,还烫起了卷。
有那么几秒钟的时候,我们都没说话,就那么傻乎乎地看着,就像一个傻瓜在聚精会神地看着另一个傻瓜。
我问她,来上厕所?
她点头,你也来?
我也点头,你上完了厕所去干什么?
她打开水龙头,说洗手。
洗完了手去干什么?
回房间,继续喝。你呢?
我也回去,继续喝,然后再来上厕所。
我们互相点了点头,虚伪地冲对方笑了笑,那笑容尴尬得使我们就像两个合格的白痴。
在她要出门的时候,我叫住了她。问她,你还好吗?问完之后我就后悔了,我这问好纯属是废话,这会显得我更傻。好在她没听出来。她想了想,然后很认真地回答了我一句:还那样,你呢?
还那样?这也算回答?我不满足。
是,就那样。跟以前一样。
能不能告诉我,现在怎么联系你?
联系我?你觉得有必要?
有,很有。
她跟我说了一个电话号码,我没笔,没法记,她也没有,在包里找了一通,然后把眉笔递给了我。我把那组号码记在手上,把眉笔还给她。
我什么时间打给你合适?
随便,我在家就行。
有没有手机什么的?`
有,但不常开,你也记着吧,能打就打。她再次把眉笔给我。我没要,我写的字太大,手上都记满了,一团黑,只好用脑袋去记。
你少喝点,我记得你以前不喝酒。她转身走的时候我冲她说。
她停了一下,头也没回地说了一句,什么都可以改变。
我愣了一下,觉得她这回答似乎很有哲理。
那天的聚会我没喝多少,但厕所去得很勤,隔个三五分钟就去一趟,但总是碰不着她。后来我烦了,觉得没必要这么虚,就装成走错房间的样子,一个包间一个包间地去找。可找遍所有的房间,仍没找到她。就在暗自失望的时候,却在电梯里看到了她。在电梯关闭的那一瞬间,她冲我比划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我掏出电话,打她的手机,号码不太对,好像是少了一位,因为我怎么打都没有叫号声。
我推开窗子,看到她已经走到门外马路上。我扯开嗓子在六楼的窗户上冲她喊,她应该是听到了,因为她冲我挥了挥手。
我在六楼冲她喊,别走,等等我!
她仍冲我挥手,边挥手边说什么,六楼的风太大,我只能听到呼呼的风声。
我在六楼不停地按电梯,可它就是不上来,或许楼下也有几个我这样急脾气的人。我等不及了,踢开安全通道的门就往楼下蹦,那时候身后如果有台摄影机的话,它一定会告诉你,我那时动作灵敏得就像只猴子。
也就几秒钟的时间,我就窜下了楼梯,刚出楼梯门的时候,我的方向感欺骗了我:我冲着相反的方向就跑了起来。好在没跑几步我就发现了这一错误,于是赶紧调头,这次我没跑,因为我看到酒店门外光秃秃的,一个人也没有。
我走到门口,问保安,门外的那伙人呢?刚才还在这儿的。
保安说她们刚走,上了一辆面包车,是一辆银白色的面包车。
我叹了一口气,掏出根烟来,点上,见保安看着我,就扔给他一根。保安客气地拒绝了,问我:是不是她们拿了你的钱包?现在的姑娘,一点职业道德都不讲。
我摇摇头,说我丢的东西比钱包重要。
    保安同情地看看我,又冲我笑笑,说算了,犯不上跟她们计较,就当是个教训吧!

7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又来到这家酒店,远远地看见一个女人的背影像极了丁艳梅,就往前追,到了大厅她却不见了。我迅速往楼上冲,一口气就爬到六楼,一间一间地找,找完了六楼找五楼,找完了五楼找四楼。
在回到一楼的最后七八级楼梯时,我一步就跨了下来,那动作异常的漂亮,震得我脚脖子都痛。我在大厅里左转右看,直到确定她确实没在这里,才松懈下来。
我从隔壁的酒吧里搬过一张椅子,放到门口,坐在上面,撕开一包烟,边抽边郑重其事地注意着每一个从我身边经过的人。她进了这门就肯定会出来,这家酒店没有后门。
很多人对我坐在那里感到不可思议,我对自己也不可理解,爱情的盲目会让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
我一直守到酒店关门,仍没等到她,于是怀疑是自己眼睛看花了。

8

那年的寒冷来得让人猝不及防,明明昨天还是阳光明媚,今天就成了大雪纷飞,温度一天比一天低,很快就下降到零下十度。这是我印象里最冷的一个冬天。严寒使得我租住的屋子成了个巨大的冰箱,而我就像是一块刚放进去的肉,血液随时都有可能结冰。
我发现长久地待在这屋里,任何形式的思考都会跟寒冷有关,这是一个新的课题:怎么能让人集中全部精力。
在这样一段冷得可怕的时间里,我一个人守在家里实在太难受,就又交了一个女朋友。
她是我的初中同学,名字叫起来特别扭,好在其中有个字听着还顺耳,叫茜。在学生时代,她是一个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把课文倒背如流的好学生,说得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每个发音都充满了感情,包括课本里骂人的话都是如此。语文老师不在的时候,她总是站起来给我们朗读课文听。为此,我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花大姐”。
为这外号,她跟我闹过很长一阵子别扭,有事没事,她都要跑到我的课桌前质问我,为什么要给她起这外号,为什么要跟她过不去?
每到这时,我就抬头看她,一脸的坏笑。
每到这时,她就会坐在我旁边的位子上,苦口婆心地来教育我。那是夏天,她穿着薄薄的衬衫,身上散发出一股让人激动的体香。她的胸部已经发育,那一个季节里,我不断地以各种理由各种方式想居高临下看到些什么,但总也没得逞,她的自卫意识太强了,除了胸罩之外,我什么也看不到。
为了争夺这种待遇,班里的其他同学也纷纷开始给她起外号,尽管花样翻新,可她还是只对“花大姐”这一形容词敏感。换句话说,她只对我敏感。
当时的我一直对她心存幻想,总希望安排座位时能够与她同处一桌,并因此而发生些什么。但实际上,我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或者说,她根本就看不上我。
长大后的某一天,我在马路上重新见到她,然后猛地发现她长得其实一点也不漂亮,这发现让我立时兴致全无,也因此感到学生时代的欣赏能力竟是那么得低下。
我不得不面对她是在一个星期日,那是作协搞的一个什么活动,主题是关于青年人的世界观如何正确地树立云云,有一帮子大学生和他们的辅导员来凑数。一通严肃的胡说八道之后,学生失望地四散而去,我理解他们,喜欢听的东西却没听到的反应只能如此。
我一直以一个混子的身份混在其中,懒洋洋地趴在礼堂里睡觉,直到有人叫我,我才心安理得地跟着他们一起去附近一家饭馆里吃饭。也许是怕饭桌上太孤单,有人把那两个姿色平平的辅导员也扣下凑了数。茜就在其中。
茜依旧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而且特别的谦虚,端着酒杯挨个敬,每喝一杯就说一通客气话,极富感情。
社会上总有这么一批人,一直不了解所谓作家的真实意义,总以为他们多么高尚,多么与众不同,多么不吃人间杂粮。其实,他们都被人虚拟化了,神圣化了。人只要褪去色,就全一样,作家也是人,作家也贪财,作家也好色,碰到能占的便宜也一样不会松手。
我坐的位置很明显,但她偏偏忽略了我,在她看来,我也许只是个司机什么的,这不怪她,我那天刮着光头,特亮,而且歪叼着烟,怎么看也不像一个与文化有任何关系的人。
他们吹他们的,我吃我的,喝我的,埋着头,谁也不理。这样一来,他们就都注意起我了。毕竟,一个又圆又光的脑袋趴在桌子上一顿猛吃海喝的场景并不是时时都能遇见的。
记不清我们的招呼是怎么打的了,反正是不怎么愉快,原因是我的态度很不配合,她无论说什么我都跟她唱反调。她说黑的,我就说是白的;她说白的,我就说是黑的。这种争执的结果是大家都在乐,只有我们俩表情严肃得像上战场。
作协只有一辆车,饭局散了的时候,大家纷纷报地址,经过一通详细的计算之后,我送茜是最合适的,我们都住在同一片小区里。看得出茜对这分配很不满意,但碍于大家面子,她实在说不出什么来。只能眼睁睁地瞅着车慢慢驰出我们的视野。
然后我说,咱们去海边吧。
她问去那儿干什么?
我说还没想到。
她说还没想到那你去干什么?
我说没准去了就知道了。
她说不去,我要回家,你赶紧送我回家。
然后我就笑了,蹲到地下,笑得眼泪都涌了出来。
茜走到我面前,她这时的声音一点感情也没有,她说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我猛地抬头,说别闹了,到此为止吧,花大姐。
说这话的时候,我猛地发现她的腿竟然很长,显得她的身材极其匀称,这可是我以前没有发现过的。
我站起身来的时候,她伸手扳过我的脸,在月光下仔细地看了半天,然后大笑起来,不停地说是你这孙子呀原来是你这孙子呀,我说怎么那么面熟呢!
再接下来,她很自然地就缩到了我的怀里,于是我们很自然地拥抱,很自然地接吻,在月光下,如同两个许久没见的恋人。
晚上,我们睡在了一起。这是那年冬天我一次觉得这屋里还算温暖。
第二天,作协的一位老师给我打电话,问我昨天喝得怎么样,那位女士是否被安全的送到家?
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把她送到了我的床上,安全是没问题的。
他吓坏了,说你这可是犯罪呀。
我乐了,说**!

9

很多人说我的生活当中充满了颓废,跟年青人健康活泼的性格完全不一样。当我在深夜酒醉后归来的时候,只能承认这一点。一般来说,很多人统一的说法都跟正确擦点边,不是完全正确也差不到哪儿去,而很多人一起犯一种错误的概率就太小了。
我从来不去想以后要干什么,因为一想起来,我就会感到以后的生活很没劲。我讨厌有条理的做事,不管什么事,只要这事有连续性,我就会很头痛。我认为这其实是一个陷阱,干了一,你就得干二,干了二,你就得干三,干了三,你就得接着干四……总之,你永远也摆脱不了,因为你永远也数不到头。
一步一个脚印这样的一笔一划对我来说是种剧烈的痛苦,远没有光着脚丫子瞎奔来得幸福,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远处的喜悦是什么样子。
可很多时候,我都是在害怕中度过。是的,尽管我体重超过二百,受过几年正规的拳击训练,可我还是害怕过,而且一直害怕着。我怕自己没事可干,就那么闲着,活活的闲着。
人活着,没事可干是最让人害怕的。
那阵子我和茜在一起干的事只有几样——吃饭、睡觉、聊天。占聊天大多数内容的是吵架,总体说来我们各有胜负。她骂人含蓄,一些隐形词语对我没有任何作用。我骂人直接,下三滥的招式也能摆出来,但很多她听不懂。所以,我们基本上是各有千秋,这也是我们一直没完没了地吵下去的原因,谁都想在吵架中获得满足感,那种感觉会让人一天都有一个好心情。吵架的时候,我们都很投入,恨不得张嘴就去咬对方。吵完之后,又觉得没劲,吵来吵去还得在一张床上睡。
从骂人的技术角度来说,大家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高明多少,我上学那会儿基本不骂人,有什么事直接就上去抡拳头。在气势方面,拳头比骂声狠多了,咬人的狗绝对不叫。
在我看来,她对我在某些方面是很有意见的,例如她总能设置一些乱七八糟的陷阱来诱哄我,让我承认我其实跟别的女人有一腿。关于这一点她有没完没了的招,她甚至能领一大堆漂亮的女同学到我这来晃,之后还认真地跟我探讨哪一个更漂亮一些。只要我一搭腔,就算中了她的招。
接下来,她就能用一整夜的时间来逼我承认,我其实就是一个极度的色情狂。只要不承认,她就没完没了地在我耳边背她早已烂熟于心的台词,让我连觉都没法睡。后来我搞明白了她的战术,只要她一说个什么项目,我马上就承认,以此来换一个坦白从宽。
没用几个月,我就已经承认我是色情狂、虐待狂、恋物狂、暴露狂,等等,总之,把我关到哪儿都够标准了。
我估计她也就知道这几个新鲜词,否则,她还能给我扣更多顶帽子。不过,这丝毫不影响我们之间亲热劲,她更愿意把这种折腾当成一种游戏。
她上班走的时候,我就横躺在床上,头垂下来,稀里糊涂地看着眼里的倒影,比正着看瞅着舒服。
于是我发现了一条真理:只要世界正着看是正确的,那它倒着看,也应该差不多是正确的。
我们第一次真刀真枪的争吵时我已经快三十岁了,她也快三十岁了。这就是我们争吵的原因。大家都已不是热情似火的小孩子了,再这么稀里糊涂地混下去实在是对自己不公平。你到底想怎么着,赶紧的,想结婚你就明说,明天去办手续,不想结婚你就给个暗示,大家拎包各走各的。别老这么耗着了,耽误青春。
这是她的原话,她说这话让我联想到她这么急不可待的后面必然隐藏着什么。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是完全正确的。在学校里,一个刚回国的博士生对她展开了进攻。这哥儿们的进攻没什么花样,就是拿钱砸的花海战术,今天一束玫瑰,明天一束百合,后天一束玫瑰加百合,大后天一束百合加玫瑰,把她折腾得头晕眼花,眼看就要挺不住了。
在我看来,能对她进行这种进攻的家伙才是真正的色情狂,即使不是色情狂也是近视眼。关于这一点,茜给我加以了证实,他就是近视眼,而且眼睛是极度近视的那种,近视到摘下眼睛就分不清她的眼睛有几只。
对于这样一个家伙,我开始就没怎么重视。没人愿意跟傻逼一般见识。
不过,他的花海战术多少也提醒了我。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跟着她逛进了青岛最大的商场。在那里,我们之间出现了一段极为精彩的对话。
在一件羊绒大衣前我们停了下来,我问她,你喜欢吗?喜欢的话,我买给你。
她摇头,我不要。
她的长发飞舞起来,如瀑布般的美丽,这是她身上最美的部分,我一直这么认为。
为什么?你给我一个理由。
大衣是出售的,而我不是。
需要指出的是,在听到这句话之后,我在原地愣了半天,有那么几分钟的时间,我呆呆的、傻傻的,大脑不知道在想什么,里面是一片真空般的空白。
说实话,“大衣是出售的,而我不是”这句话是我这么多年听到过的最值得刻骨铭心的一句话。它触动了我心灵深处的一些酸痛,我开始为之思考。那些大咧咧,胡言乱语,醉生梦死,丧心病狂之类的浮在表面的华丽,其实并不是我真实的全部,它们只是我虚弱时的武器,只是我伤痛时的保护色。我也真诚,我也谦虚,我也是个认字识数,知道感情是何物的都市青年。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的生活平稳、感情冷静,一切都貌似幸福。我甚至还想着去结婚。从各方面的反应来看,我都活得有滋有味,就像一具开始正常呼吸空气的僵尸。
茜最后没让那博士的花海战术拿下,原因嘛,纯属意外。在一天一束的鲜花买卖过程中,博士不知不觉地把对茜的全部注意力都转移到了花店的女服务员身上。日久生情这一词汇在这里得到了完整的体现。
这打击对茜来说很大,很长一段时间内,她一看花就过敏,甚至连床单上印的花式图案都瞅着别扭,最后非换上了米老鼠跳大梁的卡通图案。
这结果使得我在之后的打架过程中可以永久地立于不败之地,惹急了我就会说,难道你也想让我天天给你送花吗?
每次听到这句,茜就会转过头,不再理我。
这结果从没有过例外。
那天我再次说起这话时,茜忽然问我,如果我老了的话,你还能继续这么折腾我吗?
我想了半天,然后告诉她,要老大家都老,老天爷不会漏了谁,在时间面前,大家是公平的。
说这话的时候,我和她正待在香格里拉酒店的十九楼。那是个元旦,我们出来算是度假。我们的想法是吃点好的,住点好的,算是给新年一个见面礼。
那阵子我又搞了几个纪实类的情感隐私的稿子,活儿干得挺利落,既色情又没什么麻烦,擦边球打得漂亮,银子挣得也痛快,跟白捡似的,因此花起来也就没有丝毫的心痛,连眼睛都懒得眨。
钱花得虽然不心痛,但事后想想却觉得不值得。那所谓的五星级酒店,不过是人为琢磨出来的蒙人钱的新招术而已。这里的房间跟那些没挂星的酒店相比,根本就找不到它贵出许多来的确凿理由。如此硬要找个心理平衡,也只能夸这楼盖得确实高,女服务员确实漂亮。
夜幕降临之后,我和茜一起拉开窗帘,静静地看着窗外的万家灯光。外面一片莹光,一片灿烂,夜色掩映下,这座城市美丽得让人目眩。
那时候我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如果哪天我真的想不开了,也挑这么个时间这么个地点这么个位置这么个风景,然后跳下去。
那样,我就可以跟别人吹牛,我在幸福中死去,死而无憾!

10

我非常不想上街,我太疲惫,但茜非得去,我争不过她,又想到烟也快抽没了,正好可以买点,就跟着她上了街。我们挤进了夜市,那里人满为患,一米见方的地方能同时挤上三四个人,一些春心荡漾的小伙子在其中挤来挤去,他们什么也不买,就为来来回回的蹭那些漂亮的姑娘。每次得手,他们都要美出鼻涕泡来。
看着他们,就好像看着我的过去。这一幕很生活化,瞅着非常有立体感。
那晚上,茜成了被挤蹭的目标,一路上都不停地被人挤蹭着,我挺生气,这根本就没人把我放在眼里嘛。正要发火时,却发现挤蹭她的那些人全都表情严肃,不是一本正经地故做思考状,就是满脸焦急的紧张状,谁都有一肚子的理由,都装得跟没事人似的。
等我们挤完夜市,茜的钱包理所当然地被人牵走了。里面是我们这个月的生活费,二千多块。茜生了气,去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可没用,一个年青的小警察立完案后说等着吧,最近被掏包的太多了,有消息之后我打电话通知你们。
从派出所出来后,我觉得不能这么算完,于是重新返回夜市要去讨个说法。这时天色已晚,人少多了,可那几个小青年仍在自己制造着虚假的拥挤,碰上漂亮姑娘他们就一哄而上前后左右地挤蹭一番。我锁紧眉头,以一付黑社会老大的派头挤过去,问钱包是谁拿了?几个家伙大眼瞪小眼,然后一声哄,朝四个方面跑去。他们挺聪明,算准了我没法同时朝四个方向追。没办法,我只好朝那个身体最弱的冲过去,逮住后把他拉到夜市外面的一个小胡同里一通揍,然后拿他的钱包充了数。
他的钱包里只有几十块钱,而且钱包还是异常廉价的革制品,我感到心理极其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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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那天晚上,天又下起了雪,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我的窗前飘落,在灯光的掩映下,显得很是萧瑟。
我心情很不好,一是天气不好,二是钱包丢了,这两样都值得我心情郁闷。
我和茜趴在桌子上,喝着一瓶从超市买回来的红酒,据营业员说是法国的,但喝起来明显是一股中国红糖味,其中还有止咳糖浆的药水味。
我们坐在那里喝着,谁也懒得说什么,她有心事,我也有,所以稀里糊涂地就把酒干掉了。之后我问她,再来点?她说行,再来点就再来点,下雪天,闲着也是闲着。
我烫了一瓶二锅头,到楼下小卖店里买了一只真空包装的烧鸡,然后和她你一杯我一杯地喝了起来。我从来没跟茜关系这么融洽过,这全是酒的功劳,它使我们热血沸腾,谁瞅谁都像亲人。
在薄醉中,我们讲起了很多,全是曾经的故事,让人留恋。回忆把我们越拉越近,后来我干脆把窗户打开,带着雪花的冷风灌了进来,我们在掺杂着雪花的冷风中哈哈大笑,就像两个病人。
然后,她对我说,就这么着吧,咱们分手吧。
我点头,说就这么着吧。
那一夜,我们都喝得大醉,抱在一起睡到第二天中午。窗一直没关,寒风吹了一整夜,我们都感冒了,成了真正的病人。
再一个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开始孤零零地坐在阳台上数星星。茜走了,中午走的,她行李收拾了三大包,其中不少东西都是我的,例如剃须刀、避孕套什么的,我不知道这是她记忆真的不好还是假装不好。
去年的这一天,我也是这样度过的。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我还记得她在楼下抬头往上看的情景,我在窗帘的后面,看着她的脸一晃而过,那一瞬间,她的面容深深地刻在了我眼中,阳光明媚地映照在她脸上,她原本平庸的姿色也显得光彩无比。
我把这张脸深深地埋在了记忆中,然后我觉得,这是一个骗局,一切都不过是一场虚假的繁荣。
所有的微笑都是虚假所制造的。


12

春节结束时我的心情很不好,之后也一直不好,记忆中,我的心情从此之后就一直没再好过。为此,我感到很丧气,没有了快乐,日子便显得沉重起来。我开始对所有在眼前晃动的事物感到陌生,并在陌生中慢慢地麻木。
邻居收水费时,多收了五块钱,他解释说院里的大水表跟各家的小水表对不起数来,有人偷水,但没证据,找不出是谁来,所以只好往各家各户上摊了,你一人住,摊一户的钱可能有点吃亏……
我多数出十块钱塞给他,让他别说了,我连下个月的一起交上。
他愣了半天,跟看什么奇怪动物似的看我。我实在没精神跟他多说什么,把他让出门后就倒在床上。我不睡觉,但躺着,虽然饿,但不想吃东西,就那么耗着,从白天一直耗到晚上,混混沉沉,似睡非睡。
深夜时我睁开眼睛,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说无所谓,真的无所谓,什么都无所谓。
生活就是一本书,即使你猜到了结尾,你还得一页一页地翻,一天一天地等待。不然就会只有结局,没有过程。
我很烦那些把理想、情操、高尚这类肉麻的词摆在嘴边的人,在我看来,这种人是十足的弱智。也许是我太过颓废,也许是我真的不是好人,总之,我对这种走到厕所里也要扛大旗的作风深恶痛绝。
事儿都是做出来的,说嘴什么用也不管。想高尚,想完美,想助人为乐,想高大伟岸,这都是你自己的事,没人拉你,也没人反对你。我自己不高尚,但我不反对高尚,我只跟那些伪高尚的小人过不去。
走在街上,站在明晃晃的太阳底下,看着面前来来往往的人流,我蓦地就兴致全无,什么也不想干,什么也不想说。我就那么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一辆一辆数着从面前经过的汽车。在这半个小时里,我只发现了一条规律:每辆车里都有司机。
除此之外,我一无所获。

13

我跟你说,现在这年月,谁相信爱情谁是傻逼,有一个是一个,全是傻逼。大风猛地站起来,把腰带上的扣松了一格,喘口气,然后大声说,爱情早**成神话了,嫦娥纯吧?不**一样让猪八戒给调戏了?
说这番话的时候,大风已经喝了七扎啤酒,脸都成了茄子色,奇怪的是,他这时候的思维依然保持正常,谁欠他的酒钱他都记得清清楚楚,这不得不让人佩服。
大风喝了七扎,我喝了九扎或者是十扎,反正脑子已经乱了,说什么都不归自己控制了。我好久没这么醉过了,遥远的熟悉感就这么找了回来。
酒吧生意好吗?
还行,就是卖的酒没我自己喝的多。
你丫酒量见长。
世道逼的,这年月,谁不喝谁死。
你这酒里兑水吗?
靠,我是正当商人,不干这事。要不说你成不了气候,酒里兑水才能挣多少钱?
那你怎么干?
我是往水里兑酒。
还是你行,比我高。
我不行,还是你行。
不是不是,还是你行。
说你行,就是你行。妈的,你不服是不是?
靠,我还就不服了。
……
……
……
然后我们就打起来了,跟着一起蹭酒喝的郝亮也加入了战斗,太昏暗的灯光下,只见人影闪烁,扎啤杯子乱飞,精彩极了。
我的手伤了,大风的胳膊骨折了,郝亮的脸开花了,我们都进了同一家医院。


14

第二天酒醒后,我们互相瞅着都乐了,打个什么劲嘛,有什么可争的嘛?
之后,我们又围在一起说那天事件的详细过程,每个人都有一个不同的版本,都按照自己的思维添油加醋了一番,但大体还是能明白事情的真相,真相就是我们当时都喝多了,然后飞起了酒瓶子,大家互有收获。
那晚上我们在酒吧聊到很晚,然后睡在了那里,我嫌他们脚丫子味太重,非得回家睡。可没想到一出酒吧门就被人截住了,这人好像很熟悉我,所以他上来就没跟我客套别的,直接就跟我搏斗。他打得很专业,拳拳到位,当然我也不差,我们俩在雪地上翻滚搏斗的情景很像是在拍电影。
见他一个人拿不下,他的朋友就从黑暗中闪了出来,有七八个人,每个都人高马大,浑身肌肉,他们疯狂地抡着胳膊,拳头像雨点般落到我身上。在那一瞬间,我正确地判断出了当前的形势: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于是我抱紧了他死活不让他离开,他们的拳头也就捎带着落到了他身上。黑暗中很多人都看花了眼,把他当成了我,他自然而然地成了我的挡箭牌。
最后的结局是我们俩都被“打扮”得鼻青眼肿的,就像两个大熊猫。
我认为他们是有目的的,所以我顺理成章地问他们打我的理由是什么?我摇摇晃晃地爬起来这么问的时候,有一高个子冲我冷笑了两声然后说了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你就是欠揍,
他这话我很不愿意听,于是我搂着他,在他旁边坐下要跟他争辩一番。我告诉他,我从来都只打别人还从没被别人打过,这是一次绝对的意外,你们**人太多了,不讲江湖道义。可他不管,他说他从来都是被别人打,今天第一次打人,也是一个意外。
直到最后,我们才把事实真相弄明白,他们之所以不问清红皂白就上来打我的原因是他们认错人了。
于是我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谁都不能指望,没人会平白无故地对你好,只有人会平白无故地对你坏。

15

春节后的一个上午,我到流亭机场接一个需要报一饭之恩的外地朋友。在拥挤的人群里,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眼前晃过,我跑了几步,跟过去,但那个身影已经投入到等在门外的一个长发披肩的男人怀里。
她是丁艳梅。虽然她的模样改变了很多,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已经一千次一万次地出现在我的脑中,一千次一万次地在我脑海中舒展过她的身体。我尽可能地想象了她将要进行的所有变化,因此再见到她,我没有任何的意外,在我眼前,她怎么改变都在我的意料之中。
正想挤过去打招呼的时候,朋友看见我并揪住了我,一脸虚假的亲热,把我紧紧拉住。几句客套话后,他就迫不及待地打听青岛有什么好吃的有什么好玩的哪里的桑拿合适哪里的保龄球不错……他已经在自己家里闷坏了,他老婆以前是练摔跤的,他一有歪心眼就疯狂地摔他。
等我一一应付完,再回头,早已没有了丁艳梅的身影。
接朋友的车是我找国庆借的,一辆挂着警灯的工程用货车,是电信局的抢修车,油加得满满的,去一趟济南都没问题。在飞机场的接人队伍里,这车显得很是惹眼。我跟朋友说现在手头紧,车卖了,马子跑了,自己一人练单,所以什么都得从简,你就对付着过吧。
朋友呵呵地笑,说我什么人你最了解了,咱们谁跟谁呀。
我跟他边说着,边开车往回赶。在收费站口上,我再一次看到了丁艳梅:她坐在一辆别克车里,跟开车的人有说有笑,表情亲密得让人嫉妒。
这一次她看到了我,我们对视了十多秒钟,谁都没有说话,就那么直直地对视着,就像一个傻瓜看着另一个。
我傻了,我呆了,我几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直到后面的车催我,我才意识到,我这是在开车。
出了收费口,我猛踩油门,尽力使我的车跟她那辆别克保持最近的距离。我居高临下,她始终在我的眼光笼罩之下,显得很不自然。跟了一段,司机显然发现了什么,他也猛踩油门,片刻就把我扔在身后,越来越远,转眼就不知去向。
迷迷糊糊中,我忽的想起一句话,很经典的,很清晰的:我们永远在一起,老了我们就去南方水乡,在那里养老。
这句话是谁说的?是丁艳梅吗?我想了半天,觉得只有她能说出这句话,但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说的,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越想越烦,忽然间就变得烦躁不安,一个值得纪念的承诺被遗弃,我为之伤感。
再后来,我发现自己竟然为之伤感得要流出泪来。之后,我的大脑里开始产生大段的空白。在记忆里,我再一次断了片,失去了知觉。
无论什么都是有规则的,活着就应该遵循活着的规则,在爱情的身边游走就应该遵循爱情的规则,否则你只能被这个游戏所抛弃。玩不起这个游戏,你就别玩。不然,你只能被大家所唾骂。因为你破坏了这个游戏的氛围。
我觉得我完全游离在这游戏之外,只要能得到那看似美丽的结果,我就可以不顾游戏规则,哪怕被天下人所耻笑。
就目前的形式而言,是我和她接近接近再接近,直到无限接近,可就是不能相交在一起,因为我们就是两条平行线。当然,只要我愿意,这是可以改变的,我可以把我们平行的关系废除,但那样情况会更坏。
我们是两条相互交叉的直线,相交之后就会越来越远,直至谁也看不见谁。我清楚,数学的公式不可能完全都摆在人生的哲理上。但当它一旦摆上了,那它就具备了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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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当天晚上,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电话打来时是深夜,窗外一片漆黑。丁艳梅的声音又在电话里响起,她说:“你好吗?我想回去……”
我说:“你这又在测试我是吗?”
她的声音忽的透出几分呜咽,她说:“我怎么也没法忘记你……”
我说:“回来吧,我等着你!”
她问:“你还喜欢我吗?”
我说:“是,还喜欢。”
她的语气忽的又变了,她开始呵呵地笑,说:“你还当真呀?”
我说:“是,我当真。”
她继续笑,说:“我是闹着玩的,我还是在测试你呢。”
我说:“测吧,我在等着你,一直在等着你。”
沉默片刻后她叹了一口气,说:“把门开开,我就在门外。”
我拉开门,果然看到她就捧着手机站在那里,依然美丽,依然耀眼。
我屋里只有床头的台灯在闪亮,光线很暗,气氛因此而调节得非常理想。她走进屋里,用舒展的动作脱去外衣,显露出她那苗条的身躯。
在这样的环境中,说什么都是多余,我们在疯狂中尽情的拥抱,激情四溢,所有远去的快乐都在这个夜晚一一重现。
强烈的兴奋与刺激之后,她说:“我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忘掉我吧。”
我摇头,不停地摇头,说:“无论如何也忘不掉,你是我的,你永远是我的。”
她点头,说:“我是你的,今天晚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然后,我们重复刚才的一幕,之后,再继续重复,周而复始,直到我彻底在疲倦中倒下。
我感了一种残酷的美丽,娇艳,但让人心痛。


    我醒来时,她已经离开了。走得没有一丝痕迹,就像个梦一样。我打她的手机,依然是没有反应。她就像聊斋中的女鬼一样,在夜晚来临,在清晨离去。
找不着她,我感到万分沮丧,只好把国庆拉来,陪着我在街头乱喝一气,直到我脑袋麻木到谁也不认识的地步。


17

清晨时我猛的醒来,辨认了半天,发现自己是躺在国庆家里,而怎么来的却一无所知。国庆家里没有任何动静,只有我那极不规律的呼吸声。我的呼吸声在空空的房间里显得很真实,对此我挺满意。毕竟,它的存在揭示了我的生命还有轨迹,我依然还活着。
没事的时候我也思考,不过思考来思考去,就是思考不出什么结果来。我总在自己是不是好人这一关键问题上徘徊不前,拿不定主意,之所以这样,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我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时,别人都不承认,就连跟我最熟的几个朋友都不承认。当然,我也不承认他们是好人。
二、别人觉得我是好人时,我自己又不好意思承认了。我总能收到些千奇百怪的信,基本都是看过我小说的读者写来的。在信里,他们总是在想方设法地证明我是一个好人。每每收到这种信,我都会脸红,只有我知道,他们被虚假欺骗了。
除此之外,我还会思考那些让别人脸红、让我心痛的爱情。
在我看来,爱情不是赠送,不是施舍也不是抢夺,它就是一颗种子,平平静静地等待雨水的降临,爱护它,照顾它,只有那样,它才能发芽开花结果。
爱情是最无耻的行为,它充满了自私、欲望、争夺,也充满了无奈。在她面前,我是矮人,而她却是巨人。

18

之后的一阵子,老是有人打来电话捣乱。电话接通后他总是只说一句话:我要杀了你!
然后就扣了。
打电话的这人看起来干这一行当相当专业,说话快,扣电话也快,完全不给我回骂的机会。他每次都是用街头的公用电话,接通之前也总是有一阵非常明显的杂音,很是刺耳。时间一久,我就熟悉了这捣乱电话的全部过程。
终于有一天,在他尚未开口之前,我先开口说了话。我说:“谢谢你兄弟,自杀这事我想了很久,总是下不了手,你快来杀了我吧,我求你了!”
他在电话里愣了半天,然后骂了一句:“你**还真有一套。”
我说:“求你了,来杀我吧,我自己实在下不了手,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的。”
他也急了,说:“妈的,真没见过你这路人,算我倒霉,吃苍蝇了。”
本以为这事就算完了,他再也不能打过来了:谁没事跟个疯子一般见识呀?
可没想到,这家伙还真有个性,不是有个性就是没脑子,几天一过,他又打过电话来。于是之前的那一幕又重现了一遍。 一来二去,我们也就熟了,一听口音就知道是谁想干什么,于是就互相骂,没完没了地骂,互有攻守,等到所有能骂的词都用光了,我们只好说点乱七八糟的,例如车票涨价啤酒变质人民币兑美金几比几等等。
再之后,他一打进电话来,我们就要天南地北地扯一通:你好你好,老婆好孩子好家里人都挺好……你怎么还不死?
一直怀疑这家伙是我的认识的某个人,可我把所认识的好事者一一罗列出来后,我又心虚了。我实在想不出哪个熟人能干出这种事。这么无聊,这么没劲,这么吃饱撑得难受。唉,那句话说的没错——林子大了,什么鸟也有;人多了,什么乱子也能折腾出来。
直到有一天,那家伙说漏了嘴,我才知道了他打这电话的真正意义。竟然是跟个女人有关。那天这家伙喝得有点多,说起话来舌头都大了,他反来复去地说谢谢你兄弟,不然我还真得挨饿。你这姐妹太够朋友了。
我说姐妹?哪个姐妹?
那家伙说妈的,你甭装傻成不成?你这孙子,装得还真像那么回事,自己惹了事还不承认,真没见过你这样的。
我也有些气,说哪跟哪,我**好久都没闻到女人味了。
那家伙的气更大了,他说你要不惹事,人家能让我没完没了来打电话吗?妈的,你以为天底下的人都是傻瓜呀?
什么人家?
那个人家!
哪个人家?
就是那个人家!
……
……
……
我跟他缠了半天,才隐隐约约搞明白是怎么回事。有个瞅我不顺眼的姐妹花钱雇他没完没了地给我打骚扰电话,原因是我对不起她。
这下把我气坏了,就跟那家伙说:“你去帮我打她的骚扰电话,给我没完没了地打。她给你多少钱,我就给你多少钱!不不不,我多给你加一倍!多给两倍!”
那家伙在电话里嘿嘿地笑,说:“你当我是傻子呀。”
他以为他不傻。

19

后来,我查清楚了电话是怎么回事,指使者是丁艳梅,是她在找人没完没了地给我打骚扰电话。
我对这一结果觉得很兴奋,她依然在测试我。说实话,我挺高兴,最起码是她还在乎我。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我们之间完全有理由鸳梦重温。
只是,我怎么也找不到她,她太会躲藏了。这结果让我毫无办法,万念俱灰。
爱情的美好是一回事,爱情的消失则是另外一回事。


20

为了查电话这事,我已经很久没跟大风他们联系了,一是没功夫,二是觉得没什么意思,见面就是喝酒,没完没了,一点正事没有。大家都不是小孩了,喝酒就是生活的唯一目标的年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心里多少都有了些正经事。
记忆中,我们这帮子狐朋狗友友谊唯一的寄存方式就是喝酒,在酒精中,我们无话不谈,在酒精中,我们肝胆相照。
距离上一次喝醉已经有一阵子了,印象中那次喝得是最凶的一次,大家集体都醉了,没留一个活口。那次也是在大风的酒吧里,喝醉的理由是人太多了,好多几年没见的家伙都出现了。一问才知道是一个哥儿们中了一期彩票的大奖,得了七八万块钱,那天是大宴天下。知道这消息的时候,我已经喝得差不多了,而且把账都结了,为此我郁闷的不行了。
那哥儿们一口气要了二十多瓶芝华士,把大风给美坏了,嘴角都咧到了耳朵上。我计算过,这些酒如果不兑水,或者少兑水的话,灌倒三十个酒鬼都绰绰有余。
还有一点,大家的肚子都不是装这型号酒的,因此注定这个夜晚将是一个了不起的夜晚。
我顺手拿了一瓶跑到二楼的沙发上,找个地方一藏之后就开始睡。等我睡够醒来的时候,满耳朵都是胡话在飘,朝楼下望去,三三两两的家伙倒在地上,其他的人一律两眼死直,嘴巴都不受自己的指挥,什么疯什么傻就说什么,说的都不是人话,以致使这里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猪圈。
我在这里捱到天亮,然后也跟他们一样,摇摇晃晃地出门去打车。可能是我们晃得都太厉害,出租车司机都躲着我们,隔着老远就拐弯,看见我们比看见发火的交通警察还紧张。
而我们,则快乐地瞅着那些远去的出租车跳着高的骂:傻逼!

那天之后,我在大风的酒吧里又待了三天,吃住都在他那儿。我实在不想回家,一回家就有没完没了的孤独感。在大风那里,我渴了就喝瓶二锅头,饿了就吃盆爆米花,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这里用醉生梦生一词要多贴切有多贴切。这三天里,我基本就没清醒过。刚有点清醒,就被二锅头放倒,再有点清醒,再被二锅头放倒……一直循环下去,直至彻底人事不醒。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什么事你都来不及想,什么都来不及思念,酒劲就上来了,基本时时都让你保持着大脑处于空白的状态。
就像冬眠。
有人说在这三天里见过我,我的样子让他们感到惊奇,我就跟换一个人似的,每天都两眼通红,像只饿狼,盯着谁都眼露凶光,彻彻底底的一个流氓。很多人都因此以为我是酒吧找的打手。
说实话,在以后的记忆中,我彻底忘记了自己在这三天里的所有行为,在生命的回忆中,我刮去了三天,算是对自己的惩罚。
第四天,我滴酒没碰,我想不出再喝酒的理由,酒精带来的空白感是暂时的,之后就会是加倍的空虚与郁闷。这是大家都已经清楚了的,用不着我再去重申。


国庆把我从酒吧里拎出去,我们开着桑塔纳沿着云霄路美食街一路穿行,每见一家特色小吃就下去坐一会吃一轮。尽管我的情绪不好,但饭量一如既往,能吃能喝。我们吃了半斤大虾锅贴、半斤鲍鱼炉包、半斤驴肉汤包、半斤蛤蜊水饺、半斤印度甩饼……
我们一路吃下来,直到国庆撑得实在难受。然后,国庆很认真地问我,你到底几天没吃饭了?
我懒得跟他多说什么,我把这几天来的郁闷都发泄到了食物上,我有这习惯,每当心情郁闷不好受时,我就吃东西,越郁闷吃的东西越多。现在的肥胖身躯在很大程度上与这有关。
在回家的这一路上,我们谁都不想说话,肚子太难受了。受我的影响,他的心情也不好,环境能改变一个人,这话没错。
在今天,我们终于明白吃饱了撑的是什么滋味,就是现在这滋味。
国庆把我送上楼,坐了一会儿,接了个电话后匆匆离去。他的手机露音,保密性特差,我离他好几米都能听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电话里面是个女声,声音急促而刺耳,好像在跟他争执什么事情,口气特坚决。
国庆走的时候,我跟他说悠着点,女人是最难搞懂的动物,如果改变不了她,那你就去学会适应她。
他骂了一句,然后扬长而去。
我昏昏沉沉地睡到半夜,门外开始咣咣直响,有人砸门,国庆返回来。
他说家里没法待了,他把家砸了,带屏幕的值点钱的他都砸了,原因是女朋友非得跟他结婚,不结婚就散。妈的,我是谁,我能为一棵松树放弃整片森林吗?还是一棵不怎么样的松树,一棵长满了虫子的松树。
我说何必呢,这又何必呢?
国庆开始大骂,女人,女人,这就是女人,真**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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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我和梅在这座城市里相识,在这座城市里混到一起,又在这座城市里分手,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这座城市里发生的。所以,我有理由对这座城市继续抱有希望,抱有幻想。这念头有些古怪,但一想到溺水的人连稻草都不放过,也就理解了自己的思维。我也同样走进了死胡同。
这段日子里,我写了不少纪实稿,都是编的,人物地点情节没一样是真的,只有稿费是真的。这得感谢我的吹牛才能,我天花乱坠的胡扯使那纪实稿看起来显得有模有样,就像真的一样。这使我的生活在短时期之内有了保证,骗人也能有所收获,这笔收入证明了这一点。
由于种种原因,我对自己总觉得不满意,对别人不满意你可以表现出来,但对自己不满意,你就毫无办法。你不能对自己加以指责,你就是自己的一部分。
我对自己不满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我的生活总是不踏实,每到夜里我就神采奕奕,老有要出去干点什么的冲动。二、我对自己太不放心,一有要出去干点什么的冲动,自己就害怕,然后就开始思考因为冲动而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三、我对可能出现的后果总是忧心重重,明知不可能出现的结局自己也为之担心。等等。
经过长久的思索之后,我觉得不能再对自己感到不满意,我不能再糟蹋自己了,我得对自己好一点,我得充满快乐地继续活着。
国庆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家里喝酒,尽管没真的喝醉,但被打扰还是很生气,好在他找我没什么事,也是闷,想找人喝酒。可家里的酒都让我喝光了,要继续喝只能出去另找地方。
我跟着他出门,先到香港路找了一个停车场把车停下,然后顺着这条路一直走,每走到一家饭店门口,我就问他,这家吗?然后就见他摇头:这家不好,我来过,厨师欠揍;这家也不好,厨师也欠揍;这家更不好,厨师更欠揍……
我们从香港路一直走到鲁迅公园,我实在走不动了,而看他那劲头,走到二十公里外的大港都没什么问题。我说算了,咱们随便找个地方喝羊肉汤吧。他的眼睛亮了起来,说我知道一家刚开业的羊肉馆,肉多而且汤也正点,一股子正宗的羊味,咱们去那儿。
我们在路边打车,花了二十块钱回到香港路,然后开出他的车,满世界去找那家羊肉馆。等到了地方,坐下,他瞅瞅我,我瞅瞅他,我实在忍不住问他,咱们这算不算有病?
他愣了一下,点点头,又摇摇头,然后再点点,然后再摇摇头……
他心里也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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